2009年1月29日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意見書, 香港媒體教育資源網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意見書  


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檢討的第一輪公眾諮詢,本會認爲《條例》必須保障資訊流通和公民自由發表言論的權利。以下是本會就有關檢討的建議:  

1. 支持以陪審團制度取代審裁委員制 (諮詢文件第2章,頁16至18)

2004年的審計處報告指出,在2003年淫褻物品審裁處的審裁員,年齡界乎21至30歲的 比例僅佔1%。即使審裁員人數達320人,但在審裁員處理的個案之中,近六成的個案由 21名積極審裁員處理。基於大部分審裁員均有正職,難以抽空出席日間審裁工作,令有關 的審裁程序長期由少數積極參者處理,在審裁人數的限制下,有關的評定是否符合普遍社 會的準則受到質疑。 具體建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曾指出,司法機構已提議建議以多近六十萬人的陪審 團制度,取代現時僅得三百人的審裁委員制度。本會支持司法機構的建議,以陪審團制度 取代審裁委員制。  


2. 關於互聯網過濾 (諮詢文件第4章,頁31至33)  

我們認爲太多的過濾措施在促進公民參與的層面上弊多於利,但我們並不反對部份家長及 學校安裝過濾軟件,因爲在一個民主社會,公民有存取資訊的權利,也有拒絕資訊的權利。 我們的的關注點並非雅或不雅、淫或不淫。 具體建議:(1)我們認爲政府絕不能替市民選擇及過濾,政府不適宜設置中央過濾或監察 機制,政府亦不適宜認定一些要過濾的網站名單。(2)如實施任何過濾措施,這應當是互 聯網供應商伺服器或用戶端的的事情,而且必須是方便成年用戶選擇過濾或不過濾的設施。  


3. 關於執法問題(諮詢文件第4章,頁39至40)  

在互聯網環境中,有不少伺服器均設於本港以外範圍,即使互聯網供應商同意予以規管, 本會質疑有關"規管"如何得以執行。立法後,如果未能處完善理執法問題,法例形同虛設, 將削弱司法制度的公信力。  


4. 關於新媒體環境中的"發布"(諮詢文件第4章,頁28至36)  

"發布"這觀念帶有誤導成分,令公衆討論不能理性地聚焦在具體安排。互聯網與公衆頻度電視有一個明顯的分別,公衆頻度電視台由一個中央系統"發布"消息,然後整體用戶在開機後近乎是"被動地"接受廣播(所謂"大衆"轉播)。然而,互聯網則大有不同,所謂"發布"其實是指用戶擺放自己的資料及容許別的用戶下載。 這是說,在網上"發布淫褻或不雅物品"的過程中至少牽涉幾個主要的持份者:(i)資料的擁有者:"擁有"某些資料在個人電腦或並不表示同意別人複製該資料;(ii)資料的上載者: "上載"資料並不等同傳播,上載者在原則上從來沒有用一個強行逼令所有人收看、接收的過程;(iii)資料的下載者: "下載"並不等同被逼觀看,"觀看"網頁是一個主動下載資料的過程。在討論某某透過新媒體"發布"不當内容之先,其實公衆要弄清到底自己在討論什麽。 例如在當年的藝人照片事件中,公衆很多時混淆了自己在提問或責難什麽。是責難那位事主的私生活不合某套"標準"?是責難"非法盜取資訊"的人?是責難"上載資訊者" ,是因爲該資訊"有害"?是責難"上載資訊者",是因爲該資訊是"非法盜來"?各個提問方向及含義其實是大相逕庭!若然政策文件的概念含糊,加上公衆對於媒體的認識不足,市民其實是難以公允地討論政策内容,提出意見時更會顯得蒼白、失準、甚或本未倒置。 具體建議:政府文件在政策討論中要弄清是處理上載不雅資訊還是下載不雅資訊,規管上載還是規管下載。  


5. 關於公衆教育 (諮詢文件第7章,頁50至53)  

政府的角色不應是帶動某種特定的價值觀或意識形態,因爲在價值多元及言論自由的民主社會,這極容易造成不必要的衝突,令政府失信。政府應投放資源培養市民的獨立思考,協助市民認識到載着資訊的"媒體"(包括電視、報章、文件、網誌等等不同的媒體)其實是扣連着足輕重的問題、知識、概念。"媒體素養"(Media Literacy)正是有助民衆掌握這組概念的知識系統。"媒體素養"是指在各類處境中存取、理解及產製媒體訊息的能力。"媒體素養教育"或"媒體教育"有別於培養媒體從業人員的媒體專業教育,教育對象的主體是全體公民,目標在於培養全民具備有思辨與產製資訊的能力。2002年臺灣教育部草擬了"媒體素養教育政策白皮書"。2004 英國的Ofcom編制了媒體素養框架,隨後更有顯著發展。2004年中國大陸國家教育部重大攻關項目包括了「媒介素質教育理論與實踐研究」;這是復旦大學陸教授"媒介素養的全球視野與中國語境""一文的建制背景。我們相信, 媒體素養與公民社會息息相關, 擁有高質素公民的民主社會絕非一蹴即至。這是民智的問題、是公民參與的問題、是一個着重公民參與的政府要思考的問題。 具體建議:政府應協調相關部門(例如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教育局)委託學者及專家,制定媒體素養政策,在各層面推展媒體素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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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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